海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将防汛防风Ⅱ级应急响应降为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省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水文监测预报,海南岛降水过程结束,目前江河水库水势整体回落。根据《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于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将防汛防风Ⅱ级应急响应降为Ⅳ级应急响应。
各市县、各单位要按照《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及其配套手册的相关要求,继续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和灾后恢复工作。
海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来源:海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编辑:王海滔
审核:殷礼嘉 龙仕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