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口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营委人才办〔2023〕2号),经审核,共633人符合营口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现予以公示。
营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
来源:营口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