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开展以来,临泉县公安局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欠薪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处理,现公布3起典型案例。
赵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田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谢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1年5月,谢某某从某建筑劳务公司处承包安徽省临泉县某工地的建筑安装工程,后谢某某组织农民工施工,该项目完工以后,部分农民工工资未发放。2023年1月19日,谢某某与劳务公司决算确定工程款为245万余元,劳务公司已全部支付完毕,谢某某书面承诺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2023年2月,经临泉县人社局核实,谢某某共拖欠2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5万余元。该局向谢某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谢某某足额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谢某某未在指定期限内支付,且存在逃匿情形。
2023年3月28日,谢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2023年7月13日,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对谢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提起公诉,临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律链接
警方提醒
防止欠薪,首先是要及时正确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防止某些人钻法律空子故意拖欠工资。
来源:临泉公安
临泉网编辑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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