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老旧电动自行车故障
电池短路、非法改装
电池不合规等
引发的事故
日前,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
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
11月1日起
重点内容
3.2024年11月1日起:
👉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
👉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4.对不能保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要点速览
●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公告,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10月15日起受理认证委托。
关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
这些法律法规值得了解
↓↓↓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1.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同时记得索要发票,这是日后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
2.电动自行车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需查看产品的CCC认证证书以及产品合格证信息,并与实物进行核对。
3.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电池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仔细检查随机附件是否包括说明书、合格证、用户警示说明等。
4.确认产品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车载蓄电池是作为辅助能源,且标称电压应小于或等于48V。
1.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
2.充电时应采用原车的配套充电器,严禁混用不同种类的充电器。
3.电动自行车充电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在低温、高温环境或室内、楼梯间、过道充电,不能飞线充电或一板多充。充电过程中,严禁在充电器上覆盖任何物品。
4.在接通或断开充电器与电池的连接前,先断开电源。若充电指示已完成,应及时取下充电器,防止过充。
5.行驶中,不要将充电器放在车上,避免路面颠簸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短路,充电时引起自燃;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
6.电动自行车骑行结束后,电池需冷却20分钟以上,待恢复正常温度再进行充电。
7.经常检查电池是否有鼓包现象,充电器是否完好,如需更换,请选择电动自行车说明书上配套的型号。
8.电动自行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建议定期对电池进行充电,以保持适当的电荷水平。
预防电动车火灾,人人有责!
END
监制 | 薛艳红
总编 | 陈文国
主编 | 李 静
责编 | 牛长安
校审 | 杨 楠 孟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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