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第二批典型案例的通知》,我省的抚顺西露天矿坑生态修复项目、辽河口湿地北部区域生态恢复项目入选,这两个项目均为我省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重要子项目。
2021年,我省申报的《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被列为“十四五”期间国家第一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布设7个生态修复单元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要素开展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计划完成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871.76平方公里,总投资52.1亿元。
近年来,以“美丽辽宁”建设为引领,我省大力推进实施“辽浑太山水工程”,出台《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并聘请省级专业技术核查单位和审计事务所对工程进展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其尽快整改。同时,我省成立省、市、县三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工作推进专班,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截至目前,“辽浑太山水工程”已累计完成生态保护修复899.27平方公里,其中矿山生态修复19.17平方公里、湿地修复267.35公顷、河道修复286.24公里、林草等植被生态复绿2419.6公顷、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195.3公顷、水土流失治理2328.31公顷。通过工程实施,取得了系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实施区域内存在的水源涵养能力下降、矿山地质环境严重破坏、农产品提供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等生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松材线虫病防治、地质灾害防治等问题得到良好改善,河流和湿地的污染负荷明显减轻,生物多样性、碳汇能力明显提高。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省将加快推进“辽浑太山水工程”剩余项目按期完工,积极完成省级竣工核查和省级验收。同时,积极组织申报辽西北防沙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争取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