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民生
2025-01-09 16:15
福建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欢庆春节的一种习俗,但燃放不当也会引发火灾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粉尘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不分时间、场合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噪音污染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我们共同倡议:3.学校、医疗机构、幼儿园、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4.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6.县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上述规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其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在出入口或者显著位置设置禁止燃放标志,明确具体范围并负责管护。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除禁止燃放区域外,主城区东至鹤林工业园区,西至一家工贸公司,南至林屯桥,北至熊山公园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限放区域)。三、限放区域允许燃放时段:农历腊月三十至次年农历正月十五止,时间为每日六时至二十二时,其中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十五不限时。四、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要求:在限放区域和时段内,可以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1000响以下大地红(俗称纸炮)、300响以下电光炮以及个人燃放类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禁止燃放除前述规定品种之外的其他烟花爆竹。五、自觉宣传: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宣传适量合法合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利用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号召动员亲朋好友共同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走在践行绿色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当文明市民队伍的前列。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文明握手、与绿色交友,筑牢安全意识,严守安全底线,以更加安全、文明、环保、低碳的方式喜迎佳节!
主 管:中共政和县委宣传部
制 作:政和县融媒体中心
监 制:胡子平
主 编:李世翔
责任编辑:叶林建
编 辑:魏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