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按照县委工作部署,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共同推出“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栏,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推动我县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第10期
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提供制度保证——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答记者问(九)
问:《条例》专设“保障和监督”一章,有哪些要求?
答:围绕保障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从科研支撑、学科保障、人才保障、经费保障、检查评估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科研支撑方面,强调党史和文献部门应当发挥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作用,制定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学科保障方面,强调要加强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建设,做好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工作。人才保障方面,强调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原则,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队伍。经费保障方面,规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检查评估方面,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察内容,定期开展评估,不断改进工作。
来源:中共通榆县委宣传部
来源:中共通榆县委组织部
来源:中共通榆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初审:邱馨锐
复审:魏 波
终审:姚 彬 姜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