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其中,第一章“总纲”,规定了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等内容。例如,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诸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劳动、受教育、依照法律纳税等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规定了国家机构的职权与组织形式。
新中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通过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改。
来源:公安部刑侦局
编辑:李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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