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彬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杨彬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五十万元。同时,法院下令追缴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从2009年至2023年,杨彬在担任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多个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535万余元。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认为,杨彬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考虑到杨彬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了大部分未被办案机关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并退出全部赃款,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理。
从基层到高层的攀升
杨彬,1969年3月出生,汉族,镇江句容人,大学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的职业生涯从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纪工委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开始,逐步攀升至南京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副主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书记等职。2020年4月,他担任南京市委巡察组组长,2022年1月,任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纪律审查
2023年9月,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杨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杨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豪哥评论:“权力,不管它是宗教还是世俗的,都是一种堕落的、无耻的和腐败的力量。”杨彬的案例再次印证了这一观点,权力若不受到制约,必将导致个人的堕落和社会的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