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市自然资源局召开执法监管集体约谈会,集中约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年度变更调查非农化问题核实处置工作相对滞后的县区自然资源局和乡镇分管同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洪维椿主持会议并作约谈讲话。
会上,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南靖县、华安县等6个县区自然资源局分管同志,以及龙海区榜山镇,长泰区马洋溪旅游区、坂里乡、陈巷镇、武安镇、古农农场、经济开发区,漳浦县深土镇、赤湖镇,南靖县山城镇,华安县仙都镇,云霄县火田镇、陈岱镇,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等14个乡镇分管同志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根源,汇报了最新整改进展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会议指出
根据《漳州市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对违法用地问题整改进度滞后的属地政府和部门,由市自然资源局发出红黄牌警示函,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属地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年度变更调查非农化问题核实处置方面存在问题,深刻反思问题及其发生原因,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肃问题整改。
会议强调
一要提升站位,认清严峻形势
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刻认清形势,从严抓好整改。
二要迅速行动,推动问题整改
要认真对照《漳州市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要求,加强业务指导和要素保障,扛起问题核查处置的主体责任,制定措施,拿出行动,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收官。
三要着眼长远,落实长效机制
要与乡镇建立联动机制,重点落实“县级主体、乡镇处置、村级哨兵”的长效监管机制,发现问题快速制止、快速查处。同时,整改过程中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不能降低标准“打擦边球”,更不能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损害群众合法利益。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被约谈县区自然资源局和乡镇分管同志等参加会议。
来源|漳州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