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医院评审结论公示
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西藏自治区实施细则(试行)》,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林芝市察隅县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进行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现场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6日。公示期间,对上述4家医院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对口支援办)反映。匿名及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组织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组织公章;个人反馈的,请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厉兆安、索朗卓玛
0891-6289682、6289684
传 真:0891-6289683
地 址: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119室(北京西路25号)
邮 编:850000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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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牛 明 亮
初 审:孔 垂 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