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中明确规定:产品或产品的某一部分完全由一种纤维组成时,用“100%”“纯”或“全”表示纤维含量,纤维含量允差为0。山羊绒达95%以上疑似羊毛≤5%的产品,标注为“100%山羊绒”“纯山羊绒”或“全山羊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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