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均基本公卫服务经费补助增至94元、新疆公开征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线索

文摘   2024-10-15 17:10   新疆  

新疆人均基本公卫服务经费补助增至94元

今年新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在2023年89元的基础上再增5元,提高至94元。
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消息,10月10日,自治区卫健委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持续提升人均补助标准。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94元。新增经费和2020—2023年累计增加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继续用于扩大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受益人群覆盖面等。2024年起,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补助经费发放标准调整至10-12元/剂次。同时为提升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将可疑患者推介转诊补助调整至80元/人;一般疗程患者(包括病原学阳性、病原学阴性和短疗程的无病原学结果患者)、长疗程患者和耐多药患者随访管理补助标准调整为150元/月。新增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可参考200元/患者/年执行。
在丰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方面,《通知》明确,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两种慢性病患者健康服务项目基础上,加强呼吸道疾病防治,组织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配合开展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对参加全民健康体检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群进行测听筛查。
《通知》要求,强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服务,在现有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基础上,鼓励地方因地制宜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老年人健康需求等实际,通过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健康积分”兑换等方式,丰富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对次均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可实施2至3年或按周期检查一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面向社会征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线索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严厉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医保违法违规线索。
一、举报内容
(一)定点医药机构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二)定点医药机构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验检查报告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费用,骗取医保基金的。
(三)定点医疗机构以提供免费接送、免费体检、免费住院、包吃包住等方式诱导参保群众到医疗机构虚假就诊、住院,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四)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包干、减免费用、返现、回扣、赠送礼品、办理会员卡、拉亲朋好友等形式诱导其到定点医疗机构虚假诊治、住院,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五)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假夸大病情将未达到住院指征应在门诊接受诊治的参保人收治入院,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六)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七)定点医药机构向非医保定点机构或已被暂停医保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出借医保结算系统,或代刷医保卡,从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八)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的。
(九)参保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
(十)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投诉内容应与医疗保障相关。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如实提供举报事项详细情况和已掌握的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积极配合调查核实。
医保部门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向举报人发放最高20万元的举报奖励金。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工作日):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0991-4802271
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局0990-6259277
吐鲁番市医疗保障局0995-7600021
哈密市医疗保障局0902-2300175
昌吉州医疗保障局0994-2288160
博州医疗保障局0909-2319832
巴州医疗保障局0996-2276790
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0997-2530098
克州医疗保障局0908-4232029
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局0998-2666208
和田地区医疗保障局0903-2021990
伊犁州医疗保障局0999-8023138
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0901-6111799
阿勒泰地区医疗保障局0906-2102006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0991-8830766
特此公告。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

编辑:丁娜娜

审核:钟   新


投稿邮箱:weixin@huyang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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