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车门”碰运气?民警迅速“拿下”

政务   2024-09-02 17:31   湖北  

月黑风高夜,不开锁、不撬门、不破窗,只需轻拉车门,车门一开,钱财便来,这种“无门槛”的盗窃方式就是“拉车门”。


2024年8月24日22时许,金某、杨某、周某、吴某因手头缺钱,寻求刺激,四人一拍即合,决定进行“拉车门”盗窃。随后,四人到乡镇街道和村湾道路上“碰运气”盗窃车内财物。


8月25日凌晨,季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路边车内的财物被盗。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接警后十余分钟内便研判出四人的踪迹,后在其逃离现场途中将四人全部抓获。


到案后,四人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警提示


一、停车要守规。尽量将爱车停放在正规停车场、车库或有监控的区域;

二、锁后要拉门。锁好爱车后再拉一下车门,检查是否上锁,确保万无一失;

三、放物要谨慎。切勿将手机、现金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以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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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胡晓辉(季店派出所)

编辑 | 李怡睿 龚纾绮

审核 | 刘晓玲 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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