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工时制度主要分为三种: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除标准工时工作制以外,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举个例子: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因此,只有标准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才能依法主张加班费。最新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24年修订)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共13天,如果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三倍工资。其他的周末休息日及调休的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需支付两倍工资。如,2025年春节假期从除夕至初七共8天,但只有除夕至初三这4天是法定节假日,可以主张三倍工资;其余4天均为调休,用人单位不予调休时可以主张两倍工资。计算加班费的时候,按照“日工资”进行计算,此时同时需要引入“月计薪天数”的概念。按照每年有365天、52个周来计算,月计薪天数=(365天-52周×2天)÷12月=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在标准工时工作制下,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如果春节假期被安排加班,加班工资应当这样算:除夕至初三加班,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加班天数;初四至初七加班,为休息日加班,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200%×加班天数。需要注意的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以补休来代替加班工资。合作(举报)热线:0903—2511688/1819777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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