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不停车 “抢”出事故负全责!

政务   2024-11-06 18:50   云南  

宁等三分

不抢一秒

但总会有人在开车途中

存在侥幸心理

“踩一脚油门应该能冲过去!”

“我有急事来不及了!"
“这个路口很偏僻应该没抓拍”

……

这不?

出事了!

案例一




近日,双柏县虎乡大道与民丰路口,李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未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与汪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汪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小车驾驶人李某某驾驶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二



近日,禄丰市世纪大街与迤西路交叉口处,黄某驾驶一辆共享二轮电动自行车与施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经交岔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三




近日,刘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中园东路与万寿路十字路口,左转弯时与陈某直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经调查认定,刘某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事故责任。

红灯停

绿灯行

黄灯亮了

等一等

无论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

闯红灯危险重重

既是对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不负责

也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表现

抢了时间

丢了素质

也丢了安全

审 核丨袁建新

责 编高海涛
校 对丨侯维静
编 辑丨郭子鹏

    来 源丨楚雄警方

楚雄警方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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