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宿舍是我们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安全,是宿舍生活的基石。它关系着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也影响着我们的学习和生活质量。让我们携手,从点滴做起,共同守护宿舍安全,为自己和他人创造一个安全、温馨、和谐的居住环境。
一
不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电炉、热得快、暖手宝、电热毯等炊具和发热电器,不点蜡烛照明,不点盘式蚊香。
二
不在宿舍内吸烟、酗酒,不在宿舍内或阳台上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及杂物,不焚烧杂物,做到易燃物品及时清理,不在楼内往楼外投掷杂物,冬季不在暖气上悬挂潮湿物品。
三
不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或网线、乱装电灯、乱安插座和在配电设施或线路上乱挂物品,插座远离易燃物品放置。严格做到宿舍无人时,一切电器(包括电脑、插排、手机充电器、风扇等)断电。
四
宿舍内不搞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不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或从事宗教、迷信活动。
五
个人不擅自撬门破锁,私自更改锁具,不擅自将本宿舍的钥匙转交给非本宿舍人员。本人不在宿舍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对于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等易携带的贵重物品,做到妥善保管。
六
不私自更换、占用房间及床位,不在宿舍内留宿他人,对夜不归宿、经常晚归的学生,宿舍长、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有责任上报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七
不私自占用宿舍过道、楼道等公共区域,保持过道、楼道通畅。
八
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任意大声喧哗、起哄、打闹、踢球等。
九
自觉维护安全消防等各类公共设施,对设施损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宿舍长有责任及时上报本公寓管理员,并监督维修维护。
十
不在宿舍内饲养宠物,不在宿舍内经商或进行其他经营性行为,对推销、买卖的行为坚决制止。
十一
自觉遵守《天津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严格服从保卫处、所在学院、宿舍管理科的各项安全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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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电信学院
制作:电信学院学生会宣传部
审核:缠菁、闫寒、尹娜
信息监督电话:022-60600772
受理人:蒋晓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