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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2024-11-03 20:27   山西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保民生稳就业促就业政策,进一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现有18个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拟招聘7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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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时间


2024年11月12日14:30-16:00


二、招聘地点


山西省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新建南路81号)


三、招聘对象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3号文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四、招聘携带材料 


求职人员需携带纸质版的“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一份(必须有首页和“就业援助卡”字样页),可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或“民生山西”下载打印。招聘时交用人单位,用于核实身份。


五、招聘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专场招聘会的形式,由省直用人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现场沟通、洽谈,按照公开公平、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录取。


山西省就业服务局

2024年11月1日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社会招聘公告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由原山西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改制而成,为省属国有独资企业,于2017年12月27日正式挂牌成立,是以机场建设和运营管理为核心主业,以航空相关上下游产业、通用航空、临空经济为关联业务的航空产业投资管理集团。近年来,航产集团持续优化主辅业结构,大力推进航空主业、通航产业、航空经济协同发展,形成了“两融、两转、三航、千亿”战略目标,为促进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5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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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质良好,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认同航产集团企业文化、业务发展方向及管理模式,遵守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具备履行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符合航产集团新员工录用体检标准;


5.符合航产集团新员工入职背景调查的相关规定;


6.服从航产集团工作安排。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和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通过航产集团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具体为:近期免冠照片(一寸白底)、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教育部颁发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扫描件)、相关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应聘登记表(附件2)、报名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名入口:http://59.49.35.2:9015/recruit#/index社会招聘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18:00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测评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中,应聘消防战斗员岗位需首先通过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以及与岗位所要求相关知识。


2.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如有同分人员,一并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全部入围面试。

综合测评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背景调查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测评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增加一轮复试。


(四)体检、背景调查


应聘者按体检公告的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相关费用自理。其中,应聘管制员岗位持有民航3A体检合格证的可不参与体检。体检(含复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对参加体检人员同时进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


(五)公示


航产集团根据体检和背景调查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新入职人员与各应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因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放弃办理入职手续,出现空缺名额的,根据需要,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


四、纪律和监督


(一)报名人员须按照公告及通知要求,诚信参与招聘的各个环节,严禁弄虚作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对于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取消应聘资格,对进入体检、公示环节后无故放弃的人员,记入航产集团公开招聘诚信库。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务回避制度要求。


(三)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51-560532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吕梁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
2024年度招才引智公告

吕梁市卫健系统面向社会通过招才引智方式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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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才引智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才引智;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招才引智对象

符合本次招才引智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才引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


7.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才引智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象指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10.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才引智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才引智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才引智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才引智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2024年度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199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2024年度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才引智方式

本次招才引智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六、招才引智程序

《吕梁市2024年度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实施方案》由吕梁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8:00—11月8日18:00


本次招才引智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吕梁市2024年度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并由吕梁市2024年度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吕梁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时间:2024年11月4日8:00—11月9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天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才引智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吕梁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资格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才引智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8)2022年、2023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9)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0)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才引智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环节。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面试工作由吕梁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吕梁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体检和考察对象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才引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才引智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才引智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顺次递补一次(面试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因其他原因形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咨询、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吕梁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吕梁市2024年度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才引智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招才引智引进人才的待遇保障。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晋城市城区部分事业单位

2024年公开引进

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按照晋城市《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18〕25号)和《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晋市组通字〔2018〕4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为晋城市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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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才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名额及办法


1.引进博士研究生不限名额、不限毕业高校和专业,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结合所学专业,直接聘用到区直空编事业单位。


2.引进国内外部分高校(见附件2)毕业硕士研究生22名,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3.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名,不限毕业高校,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具体岗位与要求详见《晋城市城区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专业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本科参照“阳光高考”专业库、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岗位要求技能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将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相关项目中详细注明;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详见附件1的“其他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晋城市城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引才要求的人员不得报名;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引进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ccq.gov.cn/)进行信息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31日9:00至2024年11月6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登录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ccq.gov.cn/)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像素130px*160px,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核、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专业要按照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同意。


3.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11月6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1月6日18:00至2024年11月8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引才岗位中如出现无人报名或全部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情况,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11月8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减免考务费用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在2024年11月8日18:00前到晋城市城区区委组织部219办公室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申请减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现场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6.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ccq.gov.cn/)。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引才各环节使用。


(三)考核及资格复审


1.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一)若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10比例,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现场评分。

(1)岗位代码“1—2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岗位代码“23—27”采取专业技能测评面试方式,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项目。高中教师以城区高中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足球教练员以城区小学现行高段教材为准,按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3)岗位代码“28”采取“现场展示+戏曲通识问答”面试方式,重点测评“唱、念、做、打”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只有1人报名,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若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大于1︰10比例,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如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2.资格复审


考核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ccq.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的存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7)资格证书、表彰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才全过程。在本次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已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未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所居住村(社区)的思想政治表现等。


考察环节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后,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


拟引进人员须与引进单位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在晋城市城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城区。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已就业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试用期内发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不适宜聘用情况的,予以解聘。


五、咨询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56-2112380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引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大同市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4年秋季
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大同市人才引进政策等相关规定以及《大同市“四大赛道”及安全生产领域校园招聘工作方案》,制定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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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5届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本科、硕士阶段均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报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与报考岗位不一致的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计划共计19个岗位28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为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将在山西大学官网、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文物局-“部门动态”专栏)、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专栏)和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有以下两种方式:


1.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


应聘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sxfrss.ikaowu.com)实名注册登录,选取对应岗位报名,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本人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9:00-18:00


2024年11月6日9:00-18:00


报名地点:山西大学坞城校区考古文博学院一层120报告厅


联系人:卢老师18535220264 张老师15035206653


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提交材料:


⑴《2024年度大同市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2份(粘贴1寸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及电子版(使用U盘拷贝报送,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⑵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及照片电子版(照片要求: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不超过50KB),照片电子版请使用U盘拷贝报送,命名方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在读证明(附件3)。
⑸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验证。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5日9:00-18:00


2024年11月6日9:00-18: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山西大学坞城校区考古文博学院一层120报告厅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文物局-“部门动态”专栏)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组织考核、考试。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直接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内容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若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加试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博常识。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考核人选。

从事讲解工作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考核程序为先面试后笔试,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进入笔试测试环节。

笔试、面试考核工作关键环节录音、录像。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文物局-“部门动态”专栏)公布。

笔试、面试考核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线均为70分。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考核和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费用自理。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宜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文物局-“部门动态”专栏)发布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市文物局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本环节仅递补一次。


(六)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文物局-“部门动态”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在202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待聘用人员毕业后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校园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校园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校园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文物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大同市文物局编制人事科。


联系人:卢老师、张老师


咨询电话:0352-5188913


监督电话:0352-518891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



责编:张国政   制作:樊旭峰  杨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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