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指向 指尖连心 欢迎关注西盟警方!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
盗用他人图片配上侮辱性文字
恶意评论,造谣诋毁
干扰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警方:了解,安排
警方提醒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终审:马里
初审:李飞
编辑:赵旭东、莫小弟
来源:网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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