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秩序,营造一个安全、祥和、文明、整洁的城市环境,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现就禁止乱倒污水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严禁将污水随意倾倒在道路上,窨井、雨水篦子里等公共场地。
二、要严格按照污水收集有关规定倾倒,污水收集口和污水收集车是污水收集的有效途径。
三、如发现随意倾倒污水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察右后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12日
“五大任务”进行时
来 源:察右后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 辑:李荣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