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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引来牢狱之灾
01 结识“女神”
02 奇怪的她
“我的‘电子烟’抽完了,你能给我买一个‘弹弹’吗?”媛媛问。
“这……好吧。”为迎合媛媛,辛某同意了,打算扫码转账400元给媛媛。
“我不要你转账,你到楼下小卖铺去换现金。”为了追求“女神”,辛某听话照做。
03 危险的尝试
04 堕入深渊
某日,辛某从媛媛处购买“烟弹”后,容留媛媛在他的租住房屋内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二人当场被警方抓获,检方随后指控辛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并提起公诉。
05 法官判决
万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辛某容留未成年人在其租住房屋内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综合其他量刑情形,决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06 法官提醒
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千万不要草率交友,不少吸毒人员最早都是在“毒圈”里被所谓的“朋友”引诱、教唆、欺骗开始接触毒品,最终沦为“瘾君子”。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三观,提高警惕,远离毒品,坚决对毒品说“NO”。
来源:万载县人民法院
编辑:张馨月
一审:朱庆军
二审:徐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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