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消息,日前,该局联合省委宣传部、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合肥海关印发《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举措》,从7个方面制定了98项具体举措,按年度梯次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
该举措要求,力争到2027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知识产权法规制度更加全面系统,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更加完善;到2035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形成政府履职尽责、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经营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治理体系。
该举措明确,在法规制度方面,加快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立法,完善传统领域、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指南。在执法司法方面,推动“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严格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推动市域、县域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来源 | 安徽日报
责编 | 袁丹丹 编辑 | 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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