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春节期间 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 | 通知公告

文摘   2025-01-27 11:29   黑龙江  

     2025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在这阖家团圆、欢乐喜庆的日子里,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春节期间(2025年1月28日0时起至2月4日24时止)推出“只警告不处罚”的柔性执法措施,具体包含以下六类情形:

1、未按规定临时停车,未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未携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

3、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放置临时号牌的;

4、因不熟悉道路,违反导向车道通行和初次误入单行线、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能够听从劝阻的;

5、通过路口遇有禁止通行信号时,越过停止线但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6、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经指出立即消除违法行为的。

      对情节轻微、经交通警察现场指出且违法行为人立即纠正的以上六类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以教育为主,不予处罚。

     双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月26日  


来源︱双鸭山公安交警支队

编辑 | 支健玮

一审 | 孟倩倩 杨凯华

二审 | 张德林

发布 | 友谊县公安局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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