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此类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通常先通过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冒充公检法等诈骗手法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在获取受害人信任之后,便以需要“支付手续费”“缴纳解冻金、保证金”“投资入股”等理由,诱骗受害人将大额现金或黄金通过快递或网约车运送到指定地点,在实施诈骗的同时“洗白”诈骗资金。诈骗分子不见面、不现身就能成功获取现金或黄金,以此进行资金转移,此类手法相较于线上转账而言更加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
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手法、新特点,目前已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对快递物流人员和网约车司机开展反诈宣传,指导物流公司和网约车平台制定应对策略,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快递员和网约车司机提高防范意识,在接单过程中如遇投送大额现金、运送不明包裹、频繁更换交易地点等可疑情况要立即举报,切勿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凶”。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不轻信网上刷单返利、网络投资赚钱等说辞,如遇要求使用快递、网约车进行现金或黄金寄送的,立即拒绝并向警方举报,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三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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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公安局收到辖区内李女士的咨询。
据李女士讲述,她在抖音上与一名自称在部队工作的男子相识。男子说他有“炒币”的内幕消息,但因工作关系不便自己操作,希望李女士能代为管理账户。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李女士眼看着代管账户里的金额节节攀升,颇为心动,便想跟对方一起进行投资。对方再三强调近期大额转账查得严,需要李女士以现金交付的方式充值,后续会有工作人员上门收款。因涉及充值的金额多达十余万元,李女士不太放心,便赶到浦江县公安局咨询。一听到这个熟悉的“套路”,值班民警立刻判定李女士正在遭遇“线上诈骗+线下取钱”的电信网络诈骗。
经了解,民警发现该男子系诈骗分子伪装,通过聊天取得李女士信任后,谎称有内部消息可获取高收益回报,诱导受害人进行投资。而所谓的见面交付现金是为了躲避公安机关、银行的监管,上门收款的工作人员其实就是专门的洗钱团伙。浦江县公安局立即部署警力,顺利将前来取钱的犯罪嫌疑人冯某抓获,并当场缴获涉案金额32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冯某因生意亏损欠有外债,便在明知是犯罪的情况下,以每公里7元的“跑腿费”充当骗子线下取现的“工具人”。在与被骗人见面拿到现金后,帮助诈骗分子将现金存进指定的账户。而民警当场缴获的32万元现金则是刚从另一名被骗人陈女士处取得的款项。
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到陈女士劝其停止交易,同时,民警又顺线深挖,成功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葛某。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葛某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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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安部刑侦局
责 编:姜洋
审 核:子美
监 制: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