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货运车主,记得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

文摘   2024-11-04 12:00   黑龙江  

日前,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文件印发之日(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表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2.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表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申请提交链接:黑龙江省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 (https://yzgl.hljdlys.com:8001/)


各地咨询电话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97

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0452-2462317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0453-8120947

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0454-8630978

大庆市交通运输局:0459-6550625

伊春市交通运输局:0458-3976527

鸡西市交通运输局:0467-2639790

鹤岗市交通运输局:0468-6119928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0469-6103204

七台河市交通运输局:0464-8395204

绥化市交通运输局:0455-8315915

黑河市交通运输局:0456-6103583
大兴安岭行署交通运输局:0457-2123449

注:1.报废更新货车的,报废货车应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2.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来源: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编辑:姜彬

责任编辑: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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