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道审批程序,离职不该变“跨栏”

时事   2025-01-19 12:18   云南  

企业应认识到,善待员工就是善待企业自身,短期的功利行为往往导致更高的隐性成本。




图片来源于网络

“提出离职申请,人事部门告诉我得经过26道审批流程,这年头离个职这么难吗?”近日,在广东深圳某公司上班的李女士因健康问题提出了辞职申请,但人事部门告诉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所有离职员工都必须经过26道审批程序。该事件也引发舆论热议。

事实上,在职场中,设置障碍“卡”员工的现象并不少见。有的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生育;有的规定员工入职要交一笔保证金;有的员工因私请假一天,或许会被扣除数天工资……一些用人单位的奇葩“规矩”罔顾员工权益,毫无情理可言,让不少打工人苦不堪言。

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但是并不意味着内部规章制度可以为所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从上述新闻报道来看,离职必须经过26道审批程序,职工并未知晓,那是否就意味着这一内部规章的制定并没有得到职工的广泛认同,亦或者没有让所有职工都知晓。如此强制性的“霸王条款”不合理也不合法,是典型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和剥夺。

既然法律已经写得清清楚楚,为何总有一些企业置若罔闻,明目张胆地用所谓内部规定“卡”人。根源还是企业长期以来管理理念的偏差和错误认知,信奉“对员工要求越狠,企业才能活得越好”,把员工当作“工具人”,要求员工像机器一样随时待命、任劳任怨,从行为到思维都毫无保留地标准化,完全按照企业的意志行事。而这种做法无疑是走极端,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毕竟,员工无条件“听话”的背后,可能也对应着创造力和能动性的被扼杀,严苛的管理也难以让员工拥有真正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企业应认识到,善待员工就是善待自身,短期的功利行为往往导致更高的隐性成本。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管理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比如制定规章制度时充分征求员工意见、考虑到人性化等方面。此外,还需要建立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重视员工的个人发展与福祉,为其提供成长空间与公平机会。当员工深切感受到被信任、被尊重、被理解、被关怀时,他们的内驱力、创新创造以及责任感将会得到显著增强,这些也恰恰是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说到底,企业要与劳动者共创美好未来,而不该一味把负担推向劳动者。

当然,相关部门也要主动作为为劳动者“撑腰”。除了积极受理劳动者对企业侵权问题的投诉外,还要对企业进行常态化的监管巡视,发现违法侵权行为及时处置,并面向员工进行相关普法宣传,以法治之力为劳动者保驾护航。

来源:云南网

编辑:梁言、屈成毅

审核:巴永飞

往期推荐

1. 曲靖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 |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2. “12340来电” 敬请您接听,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开始啦!

3. 曲靖市常住老年人口数量居全省第二,60岁以上96.2万人,65岁以上69万人


声明:转载时请原文转载并注明来源:麒麟融媒;不得私自修改或摘编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麒麟融媒
畅通新闻资讯,提供便捷服务,打造人文爨乡,构建智慧麒麟。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