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过寒假 安全不放假】寒假前“最后一堂交通安全课”

政务   2025-01-07 16:10   新疆  

一年一度的寒假就要到了,为进一步提高辖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防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寒假期间涉及师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在寒假来临之际,库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民辅警走进第十一中学,开展寒假前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筑牢师生假期安全出行防线。
















现场直击










活动中,民辅警结合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通过播放库车市涉学生警示教育视频、观看宣传展板、解读“一盔一带”内容等方式,让学生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识别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如何安全乘车、文明走路”等方面,让学生们知道日常出行的交通安全常识和比较常见的在马路上嬉笑打闹、闯红灯等错误行为,教育和引导孩子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通过互动示范和讲解,让小朋友们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教导他们从小做起,自觉远离危险,切实提高学生的文明出行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真正做到“知危险 会避险”。





此次活动的开展,让师生们认识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障自身安全的重要性,在孩子们的心中树立了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理念,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寒假即将来临,时值冬季,又逢春节,是学生们快乐玩耍休息的时间,也是青少年儿童交通事故易发高发时期。

步行、乘车、骑车作为青少年儿童外出主要的交通方式,却存在诸多危险行为:随意横穿道路、道路上追逐玩耍、翻越护栏、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对车辆盲区缺乏认知......极易引发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

那么,青少年儿童

这些危险行为的背后

有哪些潜藏的危险?

孩子们又该如何安全出行呢?


这份寒假出行提醒
请广大家长与您的孩子共同观看学习


青少年儿童
十三种危险交通行为


危险一
横过道路不走斑马线


危险二
横过道路突然中途折返、猛跑


危险三
通过道路不注意观察避让来往车辆


危险四
翻越护栏等交通设施


危险五
儿童乘车不使用安全座椅等约束装置


危险六
乘车时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


危险七
乘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


危险八
站立或直接蹲坐在电动车踏板上


危险九
未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


危险十
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危险十一
未满18周岁驾驶机动车


危险十二
在道路上或在停车场内追逐玩耍


危险十三
使用轮滑鞋、平衡车、玩具车等工具上路

在此,库车公安交警提醒

青少年儿童的交通安全

应当被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家长

每一名交通参与者重视!





如果您是青少年儿童

请时刻警惕以上交通危险行为,上放学、外出、游玩牢记交通安全!




如果您是家长

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我们真诚地希望您重视家庭在交通安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切实肩负起孩子假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时刻关注孩子的出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孩子安全出行,并为孩子做好榜样,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违法,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如果您是驾驶员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务必严守交通法规,严防交通事故,谨慎行车、安全出行。

尤其提醒从事旅客运输或校车业务的相关企业、管理人、驾驶员,超员、酒驾等行为不但违法,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很可能涉嫌犯罪,面临刑事处罚。




如果您是群众

若发现危及青少年儿童的交通违法行为,请果断制止、勇于纠正或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共同守护祖国花朵的交通安全!

文  明  交  通

 携  手  共  创 

编     辑:王  锋 黄洋洋

审     核:梁文举


库车交警
库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位于开发区幸福路十字路口,下设十个中队,我们将提供交管政策,交通安全宣传,警务动态,违章查询处理,安全常识,车管知识,实时路况,交通管制,公众信息等,加强警民互动和便民服务,努力打造了解交管,服务群众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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