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近日,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称:交警大队民辅警在进行酒驾夜查行动中,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拒不配合进行酒精测试,且驾驶机动车强行闯卡,闯卡时将交警大队辅警高某撞伤后驾车逃离。
接此警情后,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值此新春之际,同时也为维护警务人员合法权益,刑侦大队民警加班加点,先后走访各处,固定各类证据。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月27日,临县公安局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我们用铮铮誓言守护万家灯火,我们用法律守护一方平安,我们放弃与家人的陪伴只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此次案件的办理有效的维护了警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临县公安提醒:保护人民警察权益就是保护人民群众安全,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执法乃至暴力抗法的行为,是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也是挑战国家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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