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组织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征收程序规定》

政务   2024-12-31 21:31   广西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区土地征收管理工作提供了规范。为使全县领导干部熟悉新规定的内容,进一步提升土地征收管理工作水平,2024年12月30日,平南县人民政府举办学法讲座开讲,邀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法律顾问廖平军以《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及案例分析》为主题进行讲课,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效能,围绕《规定》开展学法。

新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对土地征收程序细化为部门职责分工、征地程序、材料归档、征地监督管理等方面32条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切实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学法讲座围绕土地征收概述、历史沿革、法律依据、基本原则等方面进行深入学习,并通过案例展开深入浅出的分析,梳理出土地征收的详细流程和程序。通过讲座,平南县领导干部对土地征收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拓宽了领导干部在土地征收工作中解决问题的思路,提升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杨大东主持讲座并作讲话
县长杨大东主持讲座并指出,此次讲座的讲授内容专业性强,以案释法、生动形象,使领导干部对土地征收流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拓宽了干部在土地征收工作中解决问题的思路,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一要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法治意识,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二要坚持依法依规行政。持续规范征迁行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征收条件、征收程序、搬迁程序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增加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三要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强沟通协调,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风险防控协同能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主管| 中共平南县委宣传部

出品| 平南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 平南县融媒体中心

采写| 杨光华 李卓谕

编辑| 林钆伶

责编| 林玉卉

审核| 韦挺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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