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溪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政务   2024-12-30 21:55   江西  




濂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为加强濂溪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防治噪音和大气污染,优化人居环境,保障全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九江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时间

即日起至2028年11月30日止。

二、禁燃范围

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燃种类

禁燃范围内,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

四、处罚措施

违反本公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特此公告



濂溪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图文来源:濂溪区人民政府


濂溪公安
宣传公安,服务群众。推出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发布安全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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