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安徽一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被逮捕

文摘   2025-02-10 15:28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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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淮政前方转载于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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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正文)

据“安徽检察”公众号消息,六安市霍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志刚(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六安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志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片李志刚(资料图)
2024年10月10日下午,六安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称:霍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六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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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3日安徽纪检监察网通报:
日前,经中共六安市委批准,六安市纪委监委对霍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志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对抗组织审查,隐匿转移赃款;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

在开发区任职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收储企业资产;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借款、征迁补偿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李志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六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志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六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霍山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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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简历显示,李志刚,1964年11月出生,安徽霍山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李志刚1985年3月参加工作后,一直在家乡霍山县工作,历任漫水河区西镇团委书记,水电局水保办副主任,水务局水保办主任,水务局副局长,单龙寺乡乡长,与儿街镇镇长,磨子潭镇党委书记等职。

2013年5月,李志刚任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工委第一书记、管委会主任,2016年12月,任霍山县副县长,同时继续兼任县经济开发区工委第一书记、管委会主任职务。

2022年1月,李志刚当选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至2024年10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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