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安全护北疆③】“特殊客人”到访,“谢谢你们!”

政务   2024-12-30 19:07   内蒙古  



“咦,这怎么看着像动物翅膀呢?”

四目相对后

“呀!这是猫头鹰吧,是受伤了吗?别怕,我找人来帮你。”

“喂,民警同志,这有一只受伤的猫头鹰。”

……

事情还得从那天早晨说起。

家住在新林镇某村的王大哥,趁着当日天气好,准备去自家田地里收拾收拾秸秆。

刚到田地,在一处草包旁发现了类似动物翅膀的身影,走近一看,躲在草包里的是一只长得像猫头鹰的野生动物。

“这小家伙翅膀受伤了,不太精神,看起来病恹恹的。”王大哥回忆道。

他立即拨通了新林派出所的电话,寻求民警帮助。

待民警赶到后,经过辨认确认其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雕鸮(diāo xiāo)。民警对猫头鹰进行初步检查后发现其右侧翅膀伤口较深,暂不具备放飞条件。为使这只雕鸮得到进一步救助,民警立即联系扎赉特旗林草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妥善救治及照料,待其体征正常、状态完全恢复后再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扎赉特旗公安局不断加大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辖区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明显提升,警民共同救助野生动物暖心举动也逐步成为扎赉特旗的常态。


警方提示

广大群众,如遇受伤、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千万不要盲目救助或自主放生,请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或联系动物保护部门进行专业处理。同时,警告猎捕者,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图/文:岳茹

校对:王海洲  康重蕊  高晨阳

一审:宋佳  二审:白银贵  三审:周志远

平安扎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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