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新建西安至延安高速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27条规定,经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灞桥自管区辖区内新建西安至延安高速铁路安全保护区已划定,现公告如下: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27条规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由铁路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请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给予支持和配合。
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灞桥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主编:陈劲丨编辑:韩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