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宏伟区消防救援大队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

文摘   2024-09-30 18:08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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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宏伟区消防救援大队提醒社会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欢度佳节,勿忘消防安全。

一、各社会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放假前,要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节日期间应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落实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到场处置。

 二、企事业单位应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会报警、会引导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依法依规举办各类民俗、节庆、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加强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完善灭火疏散预案,严禁违章用火用电。

四、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场所要严格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检查、巡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同时,利用固有宣传设施对广大居民群众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严禁违规用火用电。

五、餐饮场所要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燃气安全应急处置方案;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使用50KG以上或气瓶组的餐饮企业,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设立专用气瓶间。

六、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管控,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小区微型消防站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到场处置。

七、居民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在阳台、楼道、楼梯堆放可燃物,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非法改装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有人员住宿、活动的室内停放或充电,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教育孩子不玩火,外出做到“三清三关”。

八、严禁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不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严格控制点火源,对易产生电火花、静电积聚的部位要加强巡查。

九、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了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消火栓、灭火器、应急包、防烟面罩等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宾馆住宿时不要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

十、旅游过程中时刻注意防火。在景点、森林公园等地点游玩时不要随意丢烟头,不在山林中使用明火野炊,不在景区乱停放车辆以免堵塞消防车通道。

十一、发现火情,迅速逃生,不贪恋财物,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

 

辽阳市宏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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