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拉萨人社”微信公众号消息,现就对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熊*、张*下达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被告知人:熊*
身份证号码:622921********1254
经调查,被告知人的以下行为:未按照《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追退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的要求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1487.00元。
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拟对被告知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行政处理):
1、罚款2974元(大写:贰仟玖佰柒拾肆元整);
2、履行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1487.00元,并及时联系经办部门告知退回情况;
接收退还失业保险待遇的账户名称: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夺底路支行
账号:138823335784
经办电话:0891-6876651 0891-6323689
被告知人:张*
身份证号码:411522********0072
经调查,被告知人的以下行为:未按照《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追退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的要求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19550.00元。
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拟对被告知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行政处理):
1、罚款39100元(大写:叁万玖仟壹佰元整);
2、履行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19550.00元,并及时联系经办部门告知退回情况;
接收退还失业保险待遇的账户名称: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夺底路支行
账号:138823335784
经办电话:0891-6876651 0891-632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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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一审):次仁卓嘎 王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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