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主播频频“翻车”,根源何在?

政务   2024-10-19 11:30   广东  


前有疯狂小杨哥带货的

“香港美诚月饼”

构成虚假宣传被罚

后有东北雨姐

将木薯粉宣传为红薯粉

也认定为虚假宣传被罚


直播带货为何频现虚假宣传?

在鼓励直播带货蓬勃发展的同时

针对其中存在的一些乱象

各方又该如何规范和治理?

一起来看


1

进一步明确主播

在直播间里宣传行为的

法律属性


9月26日晚间,合肥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针对近期网络反映的合肥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只羊公司”)直播带货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展开调查,依据行政处罚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拟决定对三只羊公司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6894.91万元。随后,三只羊公司发表道歉声明,表示全面接受处罚。


10月12日,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消息称,没收雨姐传媒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165万元,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红薯粉生产企业所在地有关部门也责令六河公司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671.76万元。



对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虚假宣传确实是直播带货的突出问题:


一方面,宣传在直播带货中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像实体店的货架销售那样可以自主选择,也不像传统的电商购物那样可以搜索选择。在直播带货的这种模式中,消费者主要依赖主播的宣传推荐购买产品。


另一方面,直播间里的宣传监管主要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目前直播间宣传并没有纳入更严格的广告监管范畴。



陈音江认为,要解决这样的问题除了加强监管,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和相关的法规,进一步明确主播在直播间里的宣传行为的法律属性,细化有关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罚的标准,真正将直播间里的宣传纳入有效的监管。


2

直播带货乱象该如何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表示,直播带货乱象往往是职业打假人进行披露,可以反映出,直播带货方面的监管具有挑战性和难度。


马亮表示:“很多主播可能会开脱责任、撇清关系,说自己只是来带货,产品质量、物流等跟自己都没关系,但主播获得的利益和其承担的责任基本不匹配。我觉得关键的是主播要具备选品、检测产品质量能力,再进行直播带货。”


对于直播平台,专家表示,不能仅在问题曝光后才进行处理,而是要从根源上,对头部主播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马亮:“毫无疑问,平台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但是这个责任怎么划定和归属,需要更多的讨论。另外,每一个销售渠道也要承担相应责任,以及需要查清楚这个产品是如何逃过监管进入到市场的。”

对此,你怎么看?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央视网、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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