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身外观整洁完好。
2.车前后内外照明灯齐全,功能完好。
3.轮胎盖齐全完好。
4.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洁净明亮、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玻璃刮水器功能完好。
5.车厢内整洁、卫生,无杂物、异味。
6.仪表完好。仪表台、后风档窗台不放置与运营无关的物品,遮阳板、化妆镜、顶棚齐全完好。
7.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动,靠背倾度可调。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
8.座套、头枕套、脚垫齐全、整洁。
9.行李厢整洁,照明有效,开启装置完好。行李厢内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行李厢的三分之二。
10.按规定张贴和涂装广告,不遮挡服务标识,车厢视频设备可按乘客意愿开关。
1.驾驶员业务素质与培训
(1)经过从业资格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证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运营服务规范。
(3)熟知运营区域的交通地理、地方特色等知识。
(4)掌握基本的机动车维修知识。
(5)掌握基本的医疗急救知识。
(6)尊重乘客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2.驾驶员服务仪容
(1)精神饱满、举止文明、礼貌待客。
(2)按规定着装,正确佩带服务标志。
(3)运营前和运营过程中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4)驾驶员服务用语和言行举止
(5)提倡使用普通话。可根据乘客需求,使用地方方言或外语。
(6)服务用语应规范准确,文明礼貌。服务时语气平和、表达清楚、声量适度、语速适中。驾驶员服务用语参见表A.1。
(7)不得在乘客面前有不文明行为和语言。
(8)热情、耐心回答乘客问题。乘客间交谈时,忌随便插话。
(9)不得在车厢内吸烟,不得向车外抛物、吐痰。
1.运营准备
(1)检查车容车貌。
(2)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并备好随车设施、工具。
(3)检查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运营证以及服务质量监督卡等随车证件。
(4)备齐发票、备足零钱。
(5)检查车辆燃油或燃气。
2.运营中
(1)在允许停车路段或服务站点停车载客。
(2)在服务站点载客时,应文明排队,服从调度指挥。
(3)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
(4)乘客上车时,车辆应与道路平行靠边停靠,并引导乘客由右侧上车。
(5)乘客携带行李时,应主动协助其将行李放入行李厢内。行李厢应由驾驶员开启和锁闭。
(6)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
(7)乘客上车后,面向乘客主动问候。
(8)提醒并在必要时协助乘客系好安全带。
(9)问清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按规定开始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包车服务除外)。
(10)不得绕路。运营中遇交通堵塞、道路临时封闭等需改变原行驶路线时,需改变原行驶路线时,需征得乘客同意。
(11)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使用音响、视频和空调等相关服务设备。
(12)因车辆或驾驶员原因造成车辆停驶时,应暂停计价器计费。
(13)劝阻和制止乘客将身体伸出车外、乱扔废弃物、在车内吸烟等行为。
(14)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
(15)应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时,未到约定时间不得擅自离开。
(16)出省、市、县境或夜间去偏远、冷僻地区时,宜按规定办理登记或相关手续。
(17)不得中途甩客或无故终止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18)遇下列情形,可拒绝提供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①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扬手招车;
②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传染性等违禁物品乘车;
③醉酒者、精神病患者等在无人陪同或监护下乘车;
④乘客目的地超出省、市、县境或夜间去偏远、冷僻地区而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或相关手续。
3.运营结束
(1)在允许停车路段按乘客目的地就近靠路边停车,终止计价器计费。
(2)车辆应与道路平等靠边停靠,并引导乘客由右侧下车。雨天停车时,车门应避开积水区域。
(3)按计价器显示金额及相关规定收费,并出具发票。
(4)乘客下车时,提醒乘客开车门时注意安全、携带好随身物品,并主动协助乘客提取行李。检视车厢内物品,向乘客道别。
4.暂停运营
因交接班、车辆故障、驾驶员用餐或休息等原因不能提供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时,应使用暂停运营标志。
5.运营特殊情况处理
(1)乘客语言不通,无法确认目的地时,应帮助查询。
(2)乘客因醉酒等原因神智不清、无法明确去向时,应尽可能帮助查询或向公安部门求助。
(3)乘客身体不适时,应协助乘客拨打急救电话,视情况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4)乘客对找零钞票提出更换要求时,应予以满足。
(5)乘客对服务不满意时,应虚心听取批评意见。被乘客误解时,应心平气和,耐心解释。
(6)计价器发生故障时,应送检报修,不得继续营运。
(7)发现乘客遗失财物,应设法及时归还失主。无法找到失主的,应及时上交出租汽车企业或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留存。
(8)发现乘客遗留的可疑物品或危险物品的,应立即报警。
1.驾驶员行车安全
(1)基本要求
①行车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应急处置中先人后物。
②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安全驾驶,平稳行车。
③严禁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驾驶。
④不得有强行超车、争道抢先、随意变通、驾车时拨打接听电话等行为。
(2)复杂天气和危险路段的安全行车要求
①遇情况不明、视线不良、起步会车、交叉路口、危险或繁华地段时,应减速慢行。
②遇雨、雾、风沙天气时,应注意路面情况与行人、车辆动态,打开灯光,减速慢行,适当延长车距,尽量避免超车。
③雪中行车时,宜沿已有车辙低速行驶,避免急加速或急减速。
④穿越铁路时,应连续通过,不得在火车通过区内停车。通过无人值守的铁路道口时,应在道口前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如发生车辆故障,应请乘客迅速下车至安全区域,并采取相应措施。
⑤通过交叉路口时,应观察前方,留意左右两侧的车辆和行人,控制好车速,注意避让,不争道抢行。
⑥通过凹凸不平路段时,应紧握转向盘,低速行驶。
⑦遇积水路段时,应提前停车查看,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驶离积水路段后,应连续轻踏制动踏板,保持车辆制动性能良好。
⑧通过急弯时,应减速慢行,不得超车;遇视线不良弯道时,应提前鸣笛,靠右侧行驶。
⑨下坡时应控制车速,不得空挡滑行。上坡时应提前减挡,低挡行驶。
2.车辆突发情况处置
(1)发生爆胎时,应紧握转向盘,控制方向,轻踏制动踏板,使车辆缓慢减速,避免紧急制动。
(2)制动失灵时,应紧握转向盘,控制方向,尽量减速,设法尽快停车。
(3)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车,关闭发动机,协助乘客安全撤离,并采取有效措施灭火。
(4)发生落水时,应立即设法开启车门或敲碎车窗玻璃,协助乘客安全撤离。
(5)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应协助乘客下车至安全区域,并迅速打开危险警告信号灯,按规定放置三角警告牌。乘客受伤时,应立即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