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昌吉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曾艳阳、宋海山、马建新(人大)、张建彬、李向东、张其军、张辉、阿依肯·达尼尔、苏建国出席会议。马建新(人大)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51人,实到47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审议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情况、关于代表审议自治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汇报,表决关于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自治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听取和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2024年自治州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自治州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关于2024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24年自治州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自治州预算的决议(草案),决定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听取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之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听取州党委关于昌吉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并提请各代表团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代表联合提名各职候选人截止时间为1月11日上午12时。
来源:昌吉州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