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泉州市纪委监委11月21日消息,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苏春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泉州市鲤城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苏春阳简历
苏春阳,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福建南安人,在职大学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8月至1988年1月,历任南安县公安局刑侦科侦查员、办事员、科员;
1988年1月至1997年10月,任南安市外经委科员;
1997年10月至2008年5月,历任泉州市鲤城区外经贸局科员、副局长、主任科员、局长;
2008年5月至2017年1月,任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局长、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任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民政系统党委书记;
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任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民政系统党委书记;
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任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局长、三级调研员;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任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三级调研员;
2022年12月退休。
另据云南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11月21日消息:日前,经西双版纳州委批准,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对景洪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岩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岩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纪法意识淡薄,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廉洁底线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
岩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西双版纳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岩坦开除党籍处分;由西双版纳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岩坦,男,傣族,1971年9月出生,1995年11月参加工作。
他曾任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起任景洪市副市长。
今年7月22日消息,景洪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岩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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