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丨无证驾驶持续曝光,有这些人→

政务   2024-10-11 12:20   西藏  

——“微”观平安拉萨,民警在你手边——

取得驾驶证

是驾驶机动车上路的首要条件

无证驾驶不仅违法

更犹如“定时炸弹”

时刻威胁自己和他人的

生命财产安全



近期

拉萨交警查获多起

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现统一曝光

来看看都有谁

案例一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3日23时38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中路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李**

违法车辆:川G****2


案例二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4日9时41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娘热路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扎***

违法车辆:藏A****U


案例三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4日17时30分许

违法地点:G6京藏高速公路堆龙波玛出入口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旦***

违法车辆:藏A****Z


 无证驾驶 
 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人未经专业的培训和考核
缺乏必要的
交通安全知识和基本驾驶技能

且规避执法检查心理更重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危害大

侥幸心理不可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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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鲍卉

责编(一审):薛慧

主编(二审):丹增德吉

审核(三审):纪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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