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记者在中卫街头采访时,问及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给群众出行带来的变化,受访市民自然平和的反应,让记者对中卫交警在保障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出行安全方面久久为功的努力有了更直观的感受。
“我才意识到危险离自己并不远”
家住中卫市沙坡头区新墩东区的陈女士对于戴着头盔骑车上下班曾有过抵触情绪。“夏天热得流汗,冬天会把发型压乱,刚开始真的是能不戴就不戴,直到今年夏天在小区看到宣传的典型案例,得知我们小区有一位居民因为没有戴头盔而摔成重伤,我才意识到危险离自己并不远。”
“查验不合格一律不予登记”
中卫交警还联合市场监管、交通执法等职能部门深入辖区经销商、修理店开展源头隐患梳理排查,对销售、改装、登记、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销售、维修企业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要求商家不得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从源头上杜绝超标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
“他们的付出帮助我们提前适应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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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