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补充通知!

政务   2024-11-24 10:21   安徽  

为积极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开展,近日,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结合目前政策实施情况,对现行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补充通知。


通知提到,增加家装厨卫(智能家居)类补贴品类。挂烫机、衣物护理机(柜)、除螨仪、吹风机、吸尘器、轮椅、淋浴椅、助听器、按摩椅、智能沙发,被子、四件套(含被套、床单、床笠、枕套)等均参与补贴,对以上产品给予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销售价格15%的立减补贴。


针对汽车以旧换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旧车转让登记地范围和旧车非营运性质范围。个人消费者将本人“皖”籍非营运性质乘用车在全国范围内完成转让登记,或将本人非“皖”籍非营运性质乘用车在安徽省完成转让登记,均属于“在安徽省内发生所有权转移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安徽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期间,个人消费者提交补贴申请时所转让的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的使用性质为“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网约车转非”的,均为“非营运”性质车辆。


围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加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推进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对消费者交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登记时间不限。全省各地将积极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商户参与,扩大城乡网点覆盖。


为切实维护参与活动商户的权益,通知要求各市要密切跟踪商户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过程中的垫资情况,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最大限度缩短商户垫资周期。在做好风险防控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采取预拨付部分资金、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方式,缓解商户经营压力。


来源:安徽日报

 


宣州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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