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泰国独立律师提拉育此前在“巴逸阵营”公民力量党的帮助下以个人名义向法院请愿调查前总理他信(被告人1号)和为泰党(被告人2号)行为,声称他信和为泰党违反了《宪法》第49条规定,涉嫌企图推翻以君主为国家元首的民主政体;并以民众身份向宪法法院提交一份长达5000多页的请愿书,要求解散泰国执政党为泰党。
对此,泰国宪法法院于此前向总检察长发出通知,要求其就请愿人的请求是如何处理的,以及证据收集到何种程度进行澄清说明,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的15天内提交澄清说明文件。
而据最新消息,总检察长已于11月8日下午向宪法法院提交了说明文件,文件的内容则是关于请愿人和被告人的详细说辞。按计划泰国宪法法院下属司法委员会将于11月13日召开例会并审议是否受理上述案件,但由于宪法法院法官13日和20日均需赴国外执行公务,遂将于11月22日审议是否受理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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