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隆)应急罚〔2024〕ZF-241号
案件名称:隆回县周旺镇**鞋厂(经营者:罗*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4MA****3D6W)安全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案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隆回县周旺镇**鞋厂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2430524MA****3D6W
法人代表(负责人):罗*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0月21日,周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对该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生产车间疏散通道出口堆放生产材料,致使疏散通道过窄,未保持畅通的出口,存在安全隐患。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并参照《 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的相关条款。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决定给予人民币壹仟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履行期限: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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