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噶尔县教育系统工会委员会决定以提货领取形式“十一国庆节”职工集体福利,现面向社会公开公告。
一.公告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27日(五个工作日)
二.地 点:噶尔县迎宾大道10号(噶尔县教育系统工会委员会)
三.公告内容: 符合中国传统节日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
四.参选商家要求:1、具有固定场所的大型超市、资质证件齐全;报价合理(报价表);质量合格。2、注册资金500万以上。3、能够供应383名会员所需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
特此公告!
联系人:次旦卓玛:13989037708
联系人:扎 西:13648971033
噶尔县教育系统工会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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