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墨中华·赓续文脉——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学术   2024-11-22 11:20   贵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中华文脉,谱写翰墨华章,拟于2025年举办“翰墨中华·赓续文脉——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书法作品展”。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

     2023年10月,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习近平文化思想,在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强调,“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文明博大精深。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传承千年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今天依然给我们以启迪和智慧。“国家之魂,文以化之,文以铸之”,准确把握中华文化的精髓,梳理提炼其中的思想精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当代书法工作者担负起的新的文化使命。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内蒙古美术馆

二、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的内蒙古自治区籍以及在内蒙古工作、生活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谢绝接受非自治区内书法家、书法爱好者的作品。

三、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为近期创作的没有参展、发表的书法、篆刻作品。

2、草书、篆书、篆刻及少数民族文字作品请附释文。

3、每位投稿作者只收一件作品。

4、书法: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作品。

5、篆刻:请粘贴于四尺或六尺竖式对开宣纸上,作品不少于六方,需附两方以上边款。

6、作品请勿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

7、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投稿作者,请认真填写《翰墨中华·赓续文脉——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书法作品展征稿登记表》(后附表格及二维码,可复印或下载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9、创作内容要求:内容应为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北疆文化的优秀诗词曲赋、历代诗词佳句、经典名著名篇名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的引经据典及典出原文,习近平文化思想原文摘录等。

10、投稿作品须一律使用身份证真实姓名,化名、笔名落款不予评审。本次展览计划对部分入展作者抽查面试,严禁代笔、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将永久取消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组织的所有展览参评资格。

11、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未入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12、评审由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进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评审。

截稿日期: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截止

三、投稿地址:

作品请用顺丰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5.5公里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收件人:马静   邮编:010011  

联系电话:0471—4915341、13654811724

  请在信封注明“翰墨中华·赓续文作品展”字样,截稿时间以当地寄出时间或邮戳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以上征稿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五、展览与出版

      展览拟定于2025年举行,同时出版《翰墨中华·赓续文脉——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书法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非内蒙古书协会员作品入展,其作者具备加入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同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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