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方太初早婚嫁人成家庭主妇,女婿周棠华爱上40岁岳母玫瑰,方协文满怀愧疚病逝

文摘   情感   2024-07-31 23:38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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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有时候是反方向的钟。
原著里,亦舒给玫瑰一家人安排结局可谓是啼笑皆非。
书里,方太初觅得良缘英年早婚,而女婿周棠华爱上40岁岳母玫瑰,方协文满怀愧疚病逝。
一帮人里,唯有方太初懂得珍惜眼前人和自己的幸福,坚守自己的决定。她的年纪最小,却唯有她活得最清醒。

01

原著里,方太初在读大学的时候就遇上了周棠华,选择与其在一起,并在父亲去世后与其携手返回香港。
但众人不为所知的是,回港后,周棠华对岳母玫瑰展开了一场隐秘的“暗恋”。
作为女婿,周棠华会尊敬玫瑰,会从孩子的角度在感到危机和惶恐时区寻找玫瑰这个母亲的“抚慰”。
但从男人的角度来看,玫瑰的美真的摄人心魄,即便已经年逾四十,可他却在每一次回头看的时候,都会被震惊到,甚至心动。
不自觉间,他甚至会将玫瑰和方太初母女两人做对比。
我们这一代从来得不到这种享受,而在罗太太身上,我才明白一个女人,具有女人的韵味是多么可爱动人。
我心中想,但愿太初有她母亲十份之一的温柔就好了,这个女孩子的性格,掷地有金石之声。
这么美的女人居然这么具幽默感,我的脸红了。
罗太太都这种年纪了,尚有这般容貌,难怪溥家敏要死心不息地在她身边幽云似的出没,企图在太初的身上寻觅她母亲的过去。
然而罗太太最大的万有引力尚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的温柔。
可是当我丈母娘出现的时候,呵,大家的心神都被她摄住,不能动。
她不过是穿着一件月白色的丝棉旗袍与一件同色貂皮外套,脸上有股凝重的光辉。她依靠在罗爵土身边,眼睛却朝我们。
我们都爱她,就当她是件至美的艺术品,心中并无亵渎之意。
我倾心地看着太太,这个伟大的女人,美了这么些年,还不肯罢休,轰轰烈烈地要美下去——怎么办呢?
面对方太初的时候,是一路向携的伴侣,是青涩的校园爱恋,可面对玫瑰时,周棠华所展现的,则是男性血液中最原始的欲望搏动。
往往看见最具侵略性美之后的反应,才是人性中最真实的反应。

02

原著中的周棠华的确聪明,而方太初在感情上也远比她的母亲摇摆要来的更为坚定。
而方太初作为的如此优渥背景的拥有者,她更具常人所没有的虚荣,也未曾在“回归”上流社会后染上浮华的习俗。
在方协文去世后,黄家人要求方太初急速回国,不要再缩在那个小乡镇上浪费自己的才华和能力,可这样的做法对于太初来说,是一种精致的残忍。
她承认作为丈夫,方协文有很多地方做不到女人的点上,可作为父亲,方协文却是合格的,至少从女儿的角度来说,他给予了一个父亲能做的一切。
或许就连黄家人自己都不知道,他们在感情上不自觉的“淡漠”态度,正是他们总是在感情上栽跟头的原因。
一方面,正是方协文朴素的情感价值态度影响了方太初,另一方面,她也在面对诱惑时足够清醒。
资本是旁人的,有一天因为亲情的名义聚在一起,终有一天也会因利益碰上,倒不如乐得逍遥。
何况,她自己也有这个“资本”,有自己的能力来选择自己的未来的生活。
周棠华最终于方太初选择在香港晚婚,而后再返回美国。
毕竟,方太初太像自己的母亲玫瑰了。
他知道太初不会做出像玫瑰那样的事情,但架不住天长地久的环境熏陶,而且他自己也承认,自己不够优秀,不过是碰巧上天给了他那么一次好运气,这才能够遇上太初并且得到她。
其实问题的关键点不过在于:
这是跟随落魄潦倒的方协文一起生活在美国小乡镇的方太初,是没有见过世面却依然璀璨的方太初。
若是生活在香港上流社会的方太初,是著名建筑设计师黄振华的舅舅,自小养在母亲玫瑰身边见过世面,始终娇养高傲着的,拥有着诸多头衔的太初,却未必真的会看上自己这么在香港都算不上中等人家的儿子。
那一刻,他忽然想起了自己已去世的岳父方协文。
罗太太又轻轻说:“有缘分的人,总能在一起,棠华,你别太担心。”听了这样体己的话,我忽然哽咽起来。
我说:“以前我与太初天天见面,送她上学放学,现在简直如陌路人一般,轮队等她的时间,有时到她公寓坐着,也不得安宁,几百个电话打了来找她,我很彷徨……”
罗太太默默地,在想安慰话儿叫我放心。
母亲知趣地坐在一角翻阅杂志。
“此刻工作又忙,我不能分心——有时候难受得像要炸开来,巴不得娶个平凡的普通的女孩子,结了婚算数,日子久了,生下孩子,多多少少有点感情,生活得宁静不一定是不幸福。”
这一次,他竟也陷入了即将失去太初的恐慌中。
那一刻,岳父的心忧,他终于感同身受,如坐针毡,如芒刺背,如鲠在喉。
正如原著中所写到的:
“不会不会,我原谅他,得到过又失去罗太太那样的女人,一辈子也就完了。”
“她凭什么跟我一辈子?你说,她有什么理由跟我一辈子?她与我共度的十年,每天我只需穿上衣服上班,一切不必操心,衬衫裤子给我熨得笔挺,连口袋中的杂物都替我腾出来放在替换的干净衣服内。钱不够用,她以私蓄搭够,屋子一尘不染,饭菜煮得香啧啧,小玫瑰她亲手带大。我没有福气,棠华,是我没有福气。”
我轻轻拍着他的肩膀。
“那九年零三个半月,我过的是帝王都比不上的适意生活,只有那三千个日子我是真正活着的。现在我想通了,黄振华说得对,我还想怎么样?许多人连一日也未曾活过,”他干笑数声,“我是个平庸的人,二十年来我尽心尽力地工作,但我并没有获得更好的机会升职,人们不喜欢我,他们嫌弃我。以前我有玫瑰,我不怕,失去了玫瑰,我便失去了一切。”
曾经的他烦扰方协文,可他却万万没想到,如今的自己竟然也岳父岳母一样,重复了同样的命运。

03

或许是天意,书中的方太初嫁给周棠华后,竟然不经意间重复其了玫瑰嫁给方协文那十年的命运。
原著中这样写道:
太初是最适中的,她性格在她母亲与舅母之间。做女人,能够糊涂的时候,不妨糊涂一点,靠自己双手打仗的时候,又不妨精明点,只有太初具这个本事。谁能想像黄玫瑰有朝一日坐写字间呢?又有谁相信黄振华夫人肯一心一意靠丈夫呢?但太初真的能文能武。
但很显然,方太初自己想得清楚,懂得珍惜自己想要的,处于这两者之间的柔和地带,她自然明白自己的“能文能武”。
而周棠华选择快速与方太初结婚后回美国的原因也正是这个。
为什么很多男人在结婚后喜欢把妻子当成私有物品,守在家里驯化,却又在驯化后不去珍惜?
正是因为人骨子里的劣根性。
原始的欲望裹挟之下,自身带有一切美好的事物,也往往带有原罪。而欲望之门下,往往是隐藏着的潘多拉魔盒,是一切美好的开始,也是一切罪恶的阀门。
玫瑰曾经的遭遇是如此,而如今周棠华对方太初所做出的选择亦是如此,正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得到美好的过程是偶然,所以才会撬动心底最深的欲望。
而得不到的东西,却一定是最好的。
人只有的追逐的过程中会幸福,东西一旦得到,便不会再那么容易满足了。
我们被教导要一直向前,不要被抛弃,却忘记了要珍惜旅途中的美好风景,学会爱眼前的幸福,学会满足。而如今他们走的,不过是一条老路罢了。


花语迟
记得把我设为“星标”,对我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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