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法治文化艺术作品征集火热进行中

政务   2024-11-26 17:30   黑龙江  

普法强基,利国利民。为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按照“八五”普法和“奋战亚冬会 文旅法治年”普法活动安排,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省作家协会联合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法治文化艺术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省征集文旅法治文化艺术作品。


01


活动主题


奋战亚冬 法治文旅

02


活动时间


征集阶段: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

评选阶段:2025年2月

公布阶段:2025年3月

03


征集对象


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文旅法治建设实务、法治理论研究、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04


征集类型


(一)文旅法治文艺类作品,话剧、戏曲等大型作品和小戏、小品、相声、快板等中小型作品。报送时需要制作成视频,要求高清mp4格式,分辨率1920×1080。

(二)文旅法治新媒体作品,时长8分钟以内的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短视频、音乐MV、公益广告等。高清mp4格式,分辨率1920×1080,画面比例16:9。

(三)文旅法治手工艺作品,剪纸、雕塑等。

(四)文旅法治书画类作品,书法、绘画、漫画、摄影等,报送时需要制作成图片,要求JPEG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20MB以内。

(五)文旅法治诗歌、短篇小说、影视剧本、纪实文学作品等。

05


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黑龙江省作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

(三)协办人员:相关艺术门类和法治专家、学者、媒体人员、资深从业者。

06


征集要求


(一)征集作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宣传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紧扣法治思想和活动主题,紧贴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不涉及国家机密,不含有涉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

(二)征集作品均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无版权争议,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主办方不承担连带责任。摄影作品如进行过后期处理,须同时提交原始图像,保留原始EXIF信息。其他音乐、画面等含有非原创的内容,必须在片尾字幕标明来源。

(三)征集作品报送时需要填写“征集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与作品统一拍照或扫描制作成压缩包(注明“作品名+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pinquhrb@163.com或上传至百度云盘(云盘链接发至邮箱)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号A座 刘美麟 13089918866。

(四)被采用的征集作品需要报送相关实物,征集成果将在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文旅龙江”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账号公布。主办、承办单位拥有转发、推荐、刊发、展览、研究、出版等普法宣传教育公益使用权且不支付相关报酬。

(五)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主要采取颁发证书、邀请参加普法活动等奖励方式。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报送征集作品即视其为已经同意本次征集活动的权利义务要求。

07


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 系 人:吕   明

电话:0451-82640307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联 系 人:梁   军

电话:17745695317


黑龙江省作家协会

联 系 人:姜   超

电话:17345675757


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

活动咨询:綦思骐

电话:0451-58680018

参赛作品收集:孙璐

电话:17790052257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附件:文旅法治文化艺术作品征集登记表



来源:“文旅龙江”微信公众号



黑龙江省文联
旨在宣传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反映黑龙江省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各基层文联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展示黑龙江省广大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创作成果和精神风貌,传递黑龙江文艺界的最新动态和创作动向,促进黑龙江省文学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