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
为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更好发挥作用,拟在锦华社区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德宏辖区内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该项目。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4.在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派遣工作人员具备社会工作服务能力,且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具有一定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经验。
二、项目范围
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督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支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平台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化基地。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四、资金支持
2023年省级第一批福彩公益金-社会公益类补助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经费5万元。
五、项目申报步骤
申报工作按照统筹规划、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合理布局、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资料审核,进入评审流程。
(一)申报阶段
1.申报时间:2024年11月7日-11月15 日;
2.申报材料:《勐焕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申报书》、《社区社会组织培育项目计划书》以及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报名截止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741405817@qq.com);
(二)确定阶段
以报名及项目计划书情况为依据,通过评审会议研究,公示期5天无异议后,确定承接主体。
(三)实施阶段
承接主体一经确定,由锦华社区与申报确定社会组织签订项目协议书,按照协议内容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勐焕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主任杨天辰18869225399。
来源:勐焕街道社会事务办
编辑:孔扎宽
审稿:朗安旺、金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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