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事故预防源头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经排查以下车辆已经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为避免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被注销,保障车辆合法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市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等车辆信息予以通告,请机动车所有人于2024年12月31日前到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进行业务办理,避免影响车辆所有人办理其他车驾管业务。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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